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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工作规范

2019年12月09日 04:10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生社团可持续发展,规范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工作,保证宣传方式合规有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通知》以及《兰州工业学院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特制定兰州工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工作规范。

第二条  规范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按《兰州工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章  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工作监管及宣传方式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工作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接受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的监管。

学生社团活动宣传方式主要分为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两种方式。线上宣传主要依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QQ公众号和智真青年微信公众平台;线下宣传主要有横幅、海报、展板及喷绘等方式。

第三章 线下宣传规范

第四条  宣传横幅、海报及喷绘的悬挂规范

(一)悬挂横幅、海报及喷绘前,应事先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表,并由社联会核实,经校团委批准方可悬挂。

(二)横幅、海报内容应包含主、承办组织单位和活动相关信息,没有活动载体的宣传横幅、海报不得悬挂。

(三)宣传横幅、海报应悬挂在学校规定并允许的范围(大学生活动中心周围、食堂周围),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悬挂在教学楼和校园其他主干道。

(四)一般活动的宣传横幅、海报悬挂时间不得超过七天,大型活动的宣传横幅、海报悬挂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个月,活动举办结束后即撤出横幅、海报。

(五)破损的宣传横幅、海报应及时收回或更换,经审批同意悬挂的横幅、海报须在审批的时间内收回。

第五条  宣传展板的摆放规范

(一)宣传展板使用前,应提前3—5天向社联会提交学生社团活动物品使用申请表,获得社联会分管财务工作主席同意后方能使用。

(二)宣传展板内容应包含组织单位和活动内容,没有活动载体的宣传展板不得摆放。

(三)借用宣传展板需在活动开始前2天到社联办公室做好相关登记借用工作。

(四)宣传展板应整齐摆放规定区域,不得摆放在学校禁止的位置。

(五)一般活动的宣传展板摆放时间按申请的时间来确定,若需延长时间则须向社联会再行申报。

(六)破损的宣传展板应及时收回或更换,经审批同意摆放的展板须在审批的时间内收回。

(七)借用人若没有按时归还或因未保护好而损坏宣传展板,则根据《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物损坏赔偿制度》赔偿,并酌情考虑下次借用资格。

第六条  海报张贴管理

各学生社团张贴的公告指校内海报、板块或其他通知性文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带有商业性质,不得带有虚假信息;

2.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的文字和图画;

3.不得含有妨碍他人或机构、组织名誉的文字和图画;

4.不得带有粗俗不雅的文字和图画;

5.不得覆盖其他未过期海报。

第四章  线上宣传规范

第七条  学生社团活动线上宣传主要依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QQ公众号和智真青年微信公众平台;严禁在一切与学生社团无关媒体平台及自媒体平台发布学生社团活动宣传信息;学生社团转发、互动交流、跟评转播等必须符合规定。社联会应积极发挥带头引导作用。 

第八条  线上宣传内容应通过社联会审核并报请校团委批准,做到客观真实、生动形象,坚决避免和杜绝自言自语、自吹自擂和雷人雷语。社联会应严密防范学生社团活动工作宣传信息随意发布的行为。

第九条  学生社团所有的宣传工作全部且只许采取以上方式,不许在其他平台自行宣传。个人宣传需在社联会QQ公众号或智真青年微信公众号发出后才可转发,如私自提前宣传将不在社联会QQ公众号或智真青年微信公众号安排宣传,且对该学生社团本次活动做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  规范措施

第十条  由社联会监察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记录全校各学生社团宣传横幅、海报和宣传展板规范化情况,由社联会宣传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学生社团活动线上线下宣传工作进行监控管理。

第十一条  如有学生社团违反本规范,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处分:初次违规予以警告一次,再次违规则由社联会上报至校团委与校党委宣传部。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将本管理办法通告全体会员,确保严格遵守和执行,对学生社团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在学期考核“宣传工作”项扣减规定分数;对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第六章  

第十二条  本规范由共青团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2019年12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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