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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 自强之星”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的通知

2024年01月15日 14:53  点击:[]

各市(州)、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推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1月至7月二、活动主题自信自强挺膺担当三、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寻访产生100名“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发放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1人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择优推荐35人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
寻访产生“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10个,发放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2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
评选推荐“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5个,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1个,每个单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

-2-
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
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五、名额分配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通过高校
    -3-
    团委推荐,推荐名额根据高校在学学生数量按比例分配,具体
    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2.社区实践类由各市州推荐,各市州可推荐2-3名学生。市州团委提出推荐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
    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六、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级一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高校要以本次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活动,“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从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推报评选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从“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推报评选产生。
    (一)校级寻访阶段(即日起至1月31日)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各市(州)团委在本地各县区积极参与“返家乡%三下乡2扬帆计划“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学生中择优推荐2-3社区实践类候选人。各高校团委负责寻访推荐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候选人,并按照附件1的名额分配择优推荐产生“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
    直属高校团委可直接推荐“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市(州)所属高校团委应向市(州)团委提交“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推荐表,省直机关团工委所属高校向省直机关团工委提交“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推荐表。
    (二)资格审核阶段(2月)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各市(州)团委需在2月8日以前对社区实践类候选人完成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联系学生所在学校团委报送相关材料,不占分配至学校团委名额。各高校团委需同时对各市(州)团委推荐的社区实践类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在2月22日以前通过学校官网首页或微信公众号平合对本校推荐的“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各市(州)团委推荐的社区实践类候选人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市(州)和高校团委分别报送省级评选。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
    各市(州)、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需在2月29日以前完成本单位推荐的“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
    -5一
    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市(州)、高校
    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分别报送省级评选。
    3.材料报送
    各市(州)、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的电子版材料通过系统报送,提交端口为:【2023-2024年度“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团组织提交端
    https://docs.qq.com/sheet/DWFhMU3Z5dVluQ3BB?tab=ss_ 2hpn28】(端口开放时间:2024年2月1日-3月1日),提交系统应掌握在市(州)团委、校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指定工作人员手中,不直接交由学生本人操作,各单位完成公示后指导学生填写提交。
    各市(州)、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报送的纸质材料应包括汇总表(见附件3)、报名表(见附件4)、团体推荐表(见附件5),一式7份,3月6日前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
    (三)省级推荐阶段(3月)
    团省委学校部将组织召开省级评审会,依据各市(州)、高校团委寻访活动开展情况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实际情况,差额确定100名“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从中择优确定35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含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差额评选“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10个,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6-
    奖学金2个,结合工作实际评选推荐“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
    优秀组织单位5个,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1个。报请团省委书记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全国评审。
    (四)全国评审阶段(4月)
    全国委会根据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优秀组织单位。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联系人:冯文涛李炜联系电话:0931-8121778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400号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1.2023-2024年度“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名额分配表
    2.2023-2024年度“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科创团体名额分配表
    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4.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5.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共产主义房年
    团共青团肃省委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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