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共青团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兰州工业学院学生会第二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2020年11月04日 22:57  点击:[]

兰州工业学院学生会第二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0818日通过)和《兰州工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兰州工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需通过有关决议,并选举产生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27人,主席团成员5人。

三、学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订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无记名投票时,回收选票数应少于或等于发放票数,若回收选票数多余发放票数,则投票无效,应立即重新安排投票。当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数由多至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四、兰州工业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进行选举。

五、学生委员会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30名,差额为3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大会从当选委员中酝酿产生。

七、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8名,差额为3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八、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代表,对每位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九、代表填写选票时,表示赞成的,在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表示不赞成的,划“×”;表示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对候选人不赞成并另选他人,在选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该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十、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由大会主席团从兰州工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推选并表决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应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兰州工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推选并表决产生,计票工作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十二、选举投票的票箱设在会场。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投票,再由会议主持人和到会代表依次投票。

十三、选举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由总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选举结果时,委员、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十四、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也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五、本选举办法经兰州工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十六、兰州工业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


上一条:兰州工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下一条:兰州工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